商务部联合16部门出台支持边(跨)境经济合作区高质量发展的政策文件(新华社)
近日,商务部联合中央编办、外交部、发展改革委等16部门印发《关于服务构建新发展格局 推动边(跨)境经济合作区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通知》表示,要高质量实施RCEP,指导支持有关边(跨)境经济合作区及所在省区用好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RCEP)等规则体系,进一步扩大RCEP实务培训,深化与RCEP成员国在科技创新、数字经济、信息通信等领域的合作。
《通知》指出,要加大金融支持力度,支持银行开展跨境人民币双向贷款业务。推动将符合条件的边(跨)境经济合作区项目需求纳入商务部与相关金融机构的合作需求清单及相关跨境交易线上撮合平台、大数据等贸易融资体系,推广“白名单”“信保贷”等合作模式,创新提供定制化金融产品和系统化金融解决方案,按规定加大对小微企业首贷和信用贷支持,合理确定利率和费率水平。
《通知》明确,支持边(跨)境经济合作区及所在地方应用型本科高校、高职院校与国外高水平应用技术大学开展合作,建设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基地。增加博士服务团、“西部之光”访问学者等人才项目对边(跨)境经济合作区的支持,“订单式”培养专业人才。
第三届中国跨境电商交易会意向成交额超40亿美元(中国消费网)
近日,第三届中国跨境电商交易会在福州成功举办。数据显示,此次展会参展企业逾2000家,到访展馆主会场及参加各分会场配套活动的专业采购商共计8.3万人,从3月18-20日,展会共达成意向成交金额超40亿美元。
此次交易会在全国首创“跨境门诊”,从全国精选56位行业名师,为跨境电商企业提供个性化解答服务,以提升企业运营能力。据了解,共有2000多人报名参加现场咨询。
展会期间还举办了“‘数字赋能.国货出海’2023DTC品牌出海实战策略全解析”主题论坛、跨境电商综试区发展交流大会、中国跨境电商市场渠道私享会等50多场论坛和活动。200多家企业发起成立“中国跨境电商出海俱乐部”,搭建行业资源对接及经验交流平台,助力会员更好更多地链接全球供应链。
海关总署:“量体裁衣”打造适合跨境电商特点的海关监管模式(央视网)
近日,海关总署在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举行的“权威部门话开局”系列主题新闻发布会上表示,跨境电商作为国际贸易发展的一个新业态,呈现出蓬勃发展生机。同时,对全球的国际贸易也产生了深远影响。跨境电商有别于传统的贸易方式和贸易特点,呈现出碎片化、海量化、信息化的特点。数据显示,跨境电商的进口清单数量是同期货物报关单数量的56倍,每单平均价值不足货物报关单的万分之三。
针对跨境电商发展趋势和特点,海关总署出台了不同于传统贸易的通关管理制度,通过分类管理,“量体裁衣”打造适合跨境电商特点的海关监管模式。在原有“企业对个人(B2C)”的基础上,提出更好服务于“企业对企业(B2B)”“企业对企业对个人(B2B2C)”的监管政策;加强科技赋能,开发应用上线统一版跨境电商监管信息化系统,实现对交易、支付、物流等相关数据的集成管理。同时,全面推广跨境电商出口海外仓备案无纸化,实现“一地备案,全国通用”。截至2月底,在海关备案的跨境电商海外仓企业已经达到1713家。
下一阶段,海关总署将继续坚持“创新、包容、审慎、协同”的监管理念,坚持在发展中规范、在规范中发展,主要做好以下两个方面工作。一方面,要在强监管上“下功夫”。运用智能化的验核手段,通过对报关单证的真实性验核,防范跨境电商走私行为;加强与跨境电商平台企业的协作,把风险防范关口前移,进一步降低企业经营风险和海关监管风险;广泛开展商品条码应用,加强对商品溯源管理,让消费者安心放心;持续关注境外食品安全问题,及时发布预警信息。另一方面,要在优服务上“出实招”。支持跨境电商企业电子缴税,便利企业线上办理;推广出口拼箱货物“先查验后装用”,进一步提升物流效率,降低企业成本;强化数据分析服务,为新业态高质量发展提供强有力的预期引导;优化海外仓申报流程,服务企业进一步扩大出口;五是持续完善进出口退货措施,解决企业和消费者的“后顾之忧”。
国家邮政局:1-2月快递业务量同比增长4.6%(国家邮政局)
近日,国家邮政局发布数据显示,1-2月,邮政行业寄递业务量累计完成210亿件,同比增长3.0%。其中,快递业务量累计完成164亿件,同比增长4.6%;邮政集团寄递业务量累计完成45.9亿件,同比下降2.3%。
1-2月,同城快递业务量累计完成17.1亿件,同比下降8.0%;异地业务量累计完成14亿件,同比增长5.6%;国际/港澳台业务量累计完成4亿件,同比增长35.7%。
1-2月,同城、异地、国际/港澳台快递业务量分别占全部快递业务量的10.4%、87.2%和2.4%;业务收入分别占全部快递收入的6.0%、51.2%和10.6%。与去年同期相比,同城快递业务量的比重下降1.4个百分点,异地快递业务量的比重增长0.9个百分点,国际/港澳台业务量的比重增长0.5个百分点。